关于2017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0 浏览次数: 0


沈师大委[2017]72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干部工作制度(试行)》和《沈阳师范大学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党委研究,将对全校中层干部开展2017年年度考核。根据《关于对各学院发展实施目标管理的决定》的规定,各教学单位的任期目标中期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  
  一、考核原则  
  1.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3.突出实绩、推动发展原则。
  4.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原则。
  5.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内容及述职报告撰写要求
  重点考核中层干部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领导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廉洁自律情况。全校中层干部要按照岗位分类,结合上述四项考核内容,重点以完成本职工作为主,认真撰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对照考核内容逐项写实,字数一般在2000-3000字,由组织部负责在校园网上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1.对行政负责人的要求
  对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重点考核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和中心工作完成情况、领导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支持配合党建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的撰写可围绕此三部分展开,重点就本单位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初工作要点所列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表述,主要内容有: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包括专业综合评价,教学成果,本、研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成果奖励、学科平台、团队和人才项目建设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人才引进情况、博士比等;教育国际化,包括人才培养国际化、师资队伍国际化以及学术研究国际化;办学绩效,包括经费总收入、获得社会赞助经费等方面。关于领导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主要围绕贯彻执行学校党政决议,依法规范办学,提升管理、决策、服务水平,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情况;关于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围绕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本单位财经委员会制度,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等方面。
  对教研教辅单位行政负责人,重点考核服务保障推动学校中心工作及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其中,对教研部门重点考核研训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服务全省基础教育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对图书馆重点考核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对教学科研工作的贡献度;对学报重点考核办刊质量和影响力;对后勤集团重点考核经济绩效完成情况。关于领导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的要求同上。
  2.对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的要求
  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重点考核在推进中心工作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围绕推进本单位发展建设对党建工作的整体设计和组织开展情况。述职报告撰写要包括: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等;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实施“校园先锋工程”、组织开展“十个一”活动和“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等活动情况;加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情况,包括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党员活动场所设置利用等情况;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情况;开展统战、群团等工作情况。
  3.对副职的要求
  副职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作用、完成任务情况,协助正职开展工作情况。
  教学单位分管业务工作副职述职报告撰写要包括:加强专业建设、开展教学研究与取得成果、教学基地建设、加强国际交流、开展社会合作(校企协同育人、合作办学)、研究生培养、加强学科建设、科研平台与团队建设、科研课题与经费获批、科研成果获得、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社会开展等方面情况。
  党总支副书记述职报告撰写要包括: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相关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团组织建设、加强学生就业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创新性开展学生工作等方面情况。
其他教辅教研等单位业务副职的述职报告重点就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撰写。
  4.对机关中层干部的要求
  对机关中层干部,重点考核完成学校中心工作以及所在大部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取得成绩。
  机关党群部门中层干部述职报告撰写包括:落实党委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任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管理决策服务水平、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工作创新开展、廉洁自律与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
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中层干部述职报告撰写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学校党政决议、完成学校重点任务及各大部重点工作、依法规范办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工作创新开展、廉洁自律与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民主测评、基层与机关干部“双向互评”两种方式。
  (一)民主测评
  1. 民主测评侧重于定性考核,由参与测评人员通过听取或在校园网上浏览考核对象的述职情况,并根据日常工作中对考核对象的了解,重点参照考核对象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民主测评。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由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干部述职及民主测评会。中层干部需在大会上述职,党政正职述职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党政副职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机关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主要通过浏览公布的述职报告的方式进行。
  2.民主测评权重。
  对机关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为校领导,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二、三级教授,机关管理岗位七级(或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人员。其中,校领导权重系数为30%,其他人员权重系数为70%。
  对教学教辅教研单位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为校领导、机关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本单位教职员工,权重系数分别为30%、20%、50%,
  为确保民主测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如对被考核对象不了解,可不予测评,统计测评结果时,将不作为基数。各单位民主测评会由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
  (二)双向互评
  “双向互评”侧重于定量考核,是指机关有关干部与基层有关干部双向对口互相评价。
  校务办公室(合作发展处)、教务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研究生处、教师教育处、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工作处、校园安全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中层干部,以及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后勤集团等单位中层干部,与对口基层中层干部进行双向互评;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审计监察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团委等部门中层干部,与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组织员或辅导员进行双向互评。
  对各教学单位的任期目标中期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将结合双向互评中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教学单位评价结果确定。
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党委将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定量考核的一部分。
  民主测评和双向互评结果由党委组织部和审计监察处共同负责统计汇总。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双向互评结果,作出综合评价,确定年度考核的最终结果。由党委组织部和审计监察处根据统计汇总的综合评价结果,初步确定考核结果等级,报党委讨论决定。
  1.对机关中层干部的综合评价。
  参与双向互评的机关中层干部的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结果×70%+双向互评结果×30%。
  未参与双向互评的机关中层干部的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占100%。
  2.对教学教辅教研单位党政正职的综合评价
对行政正职的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结果×70%+双向互评(目标管理中期考核)结果×30%。
  对未参与双向互评的其他单位行政正职的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占100%。
  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考核的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结果×50%+双向互评结果×30%+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20%
  3.对各教学教辅教研单位副职的综合评价
  对教学、科研(研究生)业务副职的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结果×70%+双向互评(目标管理中期考核)结果×30%。
  对不在目标管理中期考核范围内的单位副职的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结果×70%+双向互评结果×30%。
  对未参与双向互评的其他单位副职的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占100%。
  对党总支副书记的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结果×70%+双向互评结果×30%。
  (二)考核结果的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1.“优秀”的标准。综合评价结果优秀率达到75%以上,经考核确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为“优秀”。
  2.“不称职”的标准。综合评价结果不称职率达到30%以上,经考核确属不称职的,为“不称职”。
  3. 综合评价结果既未达到“优秀”标准,又不属于“不称职”,经考核能够履行工作职责,得到多数群众认可的,为“称职”。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奖惩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存入干部档案。
  1.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干部,其领导干部岗位津贴在2018年年度内上浮20%(按月计算)。
  2.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干部,党委要免去其职务。
  3.对考核结果不称职率高于10%的干部,党委要进行诫勉谈话。
  (四)考核结果的反馈
  党委研究决定后,将考核结果在校园网上公布。并通过基层党组织向中层干部本人反馈具体考核结果。
  五、时间安排
  1.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通知被考核人员撰写述职报告、填写考核登记表。述职报告(包括电子版)以及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党组织公章),于12月1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组织部邮箱zuzhibu412@163.com。
  2.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元旦前的两周内安排述职测评会,请将本单位召开述职测评会的时间、地点及应参加人数,于12月15日下班前,电话报组织部。组织部内线电话:63016,联系人:邴喜。  
  3.12月18日-12月29日,各单位召开干部工作述职及民主测评会。会议由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持,学校领导将参加各联系点单位述职测评会。同时开展校领导、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对各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和双向测评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本次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被考核对象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将其视为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反思提高的重要过程,按要求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并进行述职,积极参与民主测评和双向测评,正确看待考核结果。
  3.参与民主测评和双向测评人员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力,配合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附件:2017年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表.doc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