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学生选课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 2018-06-07 浏览次数: 5

 

 

 

 

 

 沈阳师范大学

     学生选课工作指南

 

 

 


学年选课安排

一、第一学期选课安排(通用版)

时间

选课对象

选课阶段

备注

第13教学周

银行第一次划款

将学费存入交费卡,并多存入¥20.00。

第14教学周

教学质量评价、查询课程信息

学生在选课开始前必须认真完成本学期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

第15-16教学周

 

所有年级

第一轮选课

(海选阶段)

 

此阶段选课,所有课程均不限制容量,不允许跨专业、跨年级选课,选课不分先后。

第17教学周

银行第二次划款

将学费存入交费卡,并多存入¥20.00。

处理并公布选课结果

此阶段选课系统关闭,将有部分学生被筛选出所选择的教学班

第18教学周

 

所有年级

第二轮选课第一阶段

(本专业选课补退选阶段)

学生必须到网上查看自己的选课结果,根据选课结果来调整选课。此阶段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均可进行补退选

第二轮选课第二阶段

此阶段为跨年级选课、跨专业选课、重修选课及本专业选课补退选阶段。

第19教学周

 

处理并公布选课结果

此阶段选课系统关闭。

银行第三次划款

将学费存入交费卡,并多存入¥20.00。

第20教学周

 

所有年级

第三轮选课

(补选阶段)

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先选先得,直到额满为止。学生只能进行补选,可跨年级、跨专业选课。

处理选课结果并公布选课数据

学生查看选课结果,按选择的时间、地点上课。

新学期前两周

所有年级

试听课

学生可试听同一门其他老师的课程(重修课除外)。如果重选专业课,学生本人提出调整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后,递交到本学院。

新学期第3周

所有年级

第四轮选课

(微调阶段)

此阶段课程均有容量限制,不允许跨专业、跨年级选课,只能微调,直到额满为止。公共课和通识选修课,须在网站上调整; 专业课,由学院调整。本轮选课不包括重修课。

处理选课结果并公布选课数据

学生查看并打印最终选课结果,按课表上课。

二、第二学期选课安排(通用版)

时间

选课对象

选课阶段

备注

第14教学周

银行第一次划款

将学费存入交费卡,并多存入¥20.00。

第15教学周

评教、查询信息

学生在选课开始前必须认真完成本学期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

第16教学周

所有年级

第一轮选课

(海选阶段)

 

此阶段选课,所有课程均不限制容量,不允许跨专业、跨年级选课,选课不分先后。

第17教学周

银行第二次划款

将学费存入交费卡,并多存入¥20.00。

处理选课结果并公布选课数据

此阶段选课系统关闭,将有部分学生被筛选出所选择的教学班。

所有年级

第二轮选课第一阶段

(补退选阶段)

学生必须到网上查看自己的选课结果,根据选课结果来调整选课。此阶段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均可进行补退选

第18教学周

所有年级

第二轮选课第二阶段

(补退选阶段)

此阶段为跨年级选课、跨专业选课、重修选课及本专业选课补退选阶段。

处理选课结果并公布选课数据

此阶段选课系统关闭。

第19教学周

银行第三次划款

将学费存入交费卡,并多存入¥20.00。

所有年级

第三轮选课

(补选阶段)

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先选先得,直到额满为止。学生只能进行补选,可跨年级、跨专业选课。

处理选课结果并公布选课数据

学生查看选课结果,按选择的时间、地点上课。

新学期前两周

所有年级

试听课

学生可试听同一门其他老师的课程(重修课除外)。如果重选专业课,学生本人提出调整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后,递交到本学院。

新学期第3周

所有年级

第四轮选课

(微调阶段)

此阶段课程均有容量限制,不允许跨专业、跨年级选课,只能微调,直到额满为止。公共课和通识选修课,须在网站上调整; 专业课,由学院调整。本轮选课不包括重修课。

处理选课结果并公布选课数据

学生查看并打印最终选课结果,按课表上课。

三、重修选课安排(通用版)

时间

选课阶段

备注

第18教学周

“跟班重修选课”补退选、重修“我要报名”的补退选

1、重修选课方法参照学生选课网站的“沈阳师范大学学生重修选课方法说明”。建议重修选课尽量选择“跟班重修选课”,如不能跟班重修再选择“我要报名”。

2、同一门课程只能选择一种重修方式,如果同一课程您既选择“跟班重修”又选择“我要报名”,则重修费用按双份累计。

 

第19教学周

“跟班重修选课”补退选、重修“我要报名”的补退选

新学期第2周

根据“学生选课费查询”查询并存入重修费

财务处划取重修费,划款时间:早8:30分。

新学期第3周

学生上网确认重修选课结果并确认是否划款成功,若未成功划卡,到财务处咨询相关原因。

财务处划取重修费,划款时间:早8:30分。

对逾期未交纳重修费的学生,删除其对应选择的重修课程,取消其重修资格。

学生上网确认最终重修选课结果,并从第四教学周开始上课。

附注:以上选课安排为通用版,适用于全体学生,具体选课事宜须以选课网站公布的当年学期选课安排为准!


选课流程及选课数据的处理原则

 

一、选课流程

1.第一轮选课,海选阶段。所有课程均没有容量限制。

2.第二轮选课,补退选阶段。所有课程按教学班容量限制选课。(该轮选课可以补退选所有的课程

3.第三轮选课,补选阶段。所有课程按教学班容量限制,选课按“先选先得”原则进行,额满为止。(该轮选课只能补选,不能删除已选课程

4.第四轮选课,试听课微调整阶段。所有课程按教学班容量限制,选课按“先选先得”原则进行,额满为止。(该轮选课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即试听周结束后的第三周进行。试听期间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可试听同一门其他老师的课程。公共课、通识选修课,根据选课时间安排学生本人可在选课网站上进行调整;专业课,本人需在征求任课教师同意后,向学院提出课程调整申请。)

图解: 


 


 


 

 


 


 


 


 


 

 


 


 


 

 


 


 

二、选课数据的处理原则:

1.专业必修课实行本专业学生优先。

2.专业选修课实行本学院指定专业的学生优先,本学院其他专业学生次级优先。

3.全校性公选课程(通识必修课及通识选修课)将在所有选课学生中随机抽取修读学生。

4.对选课人数低于最低开课人数要求的课程进行停课处理。

 

 

 

学生选课注意问题

 

1. 选课前学生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熟悉选课系统操作方法,在本学院教务员或其他相关教师的指导下安排好选课计划(方案)。

2.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扩大学生选课自主权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第3款规定:第二轮选课结束后,对于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公共外语课、公共体育课、现代教育技术课、专业课(艺体类专业课除外);因专业人数较少,选课人数低于教学班平均人数的专业课(艺体类专业课除外);选课人数不足60人的其他公共课不予开课,并由教务处组织安排学生进行其他教学班的补选。

3.需要退选课程的同学请在第一、第二、第四轮选课期间进行退选,第三轮不可以修改。

4.学生选课时,板块课的选课尽量按系统推荐的板块进行选择选课时一定要仔细认真,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学院的有关要求进行选课。

5.从2005年开始,对于未交纳对应选课学年学费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选课,如有问题可通过学院与财务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6.学生每学期最多可选2门通识选修课;

7.第四轮选课结果生成之后学生要仔细查看自己的已选课程”或“学生选课情况查询”及“学生课程表”,并严格按照课程表上的上课时间、地点上课。即选课、上课必须一致,否则该课程将不能取得成绩。   

8.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选课密码。选课结束后,务必退出系统,以免他人误操作。如有密码丢失,学生可到自己所在学院的教务员老师处查询

9.因特殊原因(如休学、复学、出国学习等)错过选课时间的学生,须在回校参加正常学习一周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选课中心办理选课,逾期不予处理。

10.选课网址为:http://210.30.208.140http://210.30.208.126。学生可以在任何能够访问到该选课网址的地方进行选课。

11.在选课期间请密切关注选课网站中公布的最新通知及其它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到学院教务员老师处或者教务处选课中心咨询。选课中心办公室:汇文楼103房间;选课咨询电话:024-86576575,重修课咨询电话:024-86574891。

  

学生选课常见问题解答

1、为什么我所选择的某一门课程,到最后不能获得学分?

答:情形一:该门课在第一轮选课结束进行数据筛选时被系统筛出,学生没有及时上网查看选课结果。在该门课程并没有被选定的情况下,该生在开学后一直跟班上课,最终因未选上课而造成成绩无处登记,不能获得学分。

情形二:学生以前已经选修过这门课程,并且取得及格或及格以上的成绩。

这种情况属于重复选课,该门课程对应的学分只计一次,绩点按这门课程所取得的最高绩点计算。所以该门重复课程最终不能获得学分。

情形三:这门课程属于跨学科选修课程。

如果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跨学科选修课程的学分要求,则不允许学生进行跨专业选课。在此前提下如有学生进行跨专业选课,则对应课程所取得的成绩作无效处理,不能获得学分。

情形四:如果培养方案中有跨学科选修课程的学分要求,一般只允许学生选择其它专业的学科选修课,若选择的是其它类别的课程则该学分也视为无效。

情形五这门课程属于通识选修课。

学生在选修通识选修课时,原则上不允许选择课程名称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相同的通识选修课。教务处教务科在通识选修课的限选对象中已作相应的限选处理。如果学生选修了某一门课程,没有禁选限制,但课程名称与学生本人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中课程名称完全一致,则该门通识选修课所取得的成绩也将作无效处理,不能获得学分。

2、选课前该准备什么?有没有与“如何选课”相关的培训材料呢?

答:选课前要仔细阅读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记清楚选课通知中四轮选课的时间安排。与“如何选课”相关的培训材料可以参考学生本人培养方案中《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网上选课指南》;或登陆选课网上下载查看相关材料,如 “沈阳师范大学新选课系统培训简程”、“教你如何选课(学生必读)”、“沈阳师范大学选课系统培训录像”等。

3、如何登录选课系统?我的密码是什么?如何找到我丢失的密码?
答:用你的学号和密码即可登录;如果是新生,你的初始密码是你的学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持本人的校园卡到自己所在学院的教务员老师处查询

4、我是大学一年级刚入学的学生,在第一学期我该如何选课呢?

答:对于大学一年级刚入学的学生,第一学期的课程只有体育课需要大家在经过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新生选课培训后,自己登陆选课网站进行选择。除体育课以外的其他课程均由各学院教务员老师在后台统一选定。其他学期的所有课程,须由学生本人上网独立完成选课。

5、选课时如何避免课程时间冲突?

答:选课前,同学通过选课网站“信息查询”菜单栏下的“专业推荐课表查询”,查看自己本学期要选择的课程。然后在选课时按选定的推荐课表中的上课时间和地点进行选课。

6、可以请其他同学替自己选课吗?

答:不可以。选课关系到学生本人每学期的课程修读计划,同学一定要高度重视,请大家一定要自己亲自上网进行选课。

7、为什么在第二轮选课查看选课结果时某一门课程已经选定,但经过第二轮或第三轮选课后,该门课程又不见了?

答:情形一:你所选择的这门课程属于跨专业选修课程。

根据数据筛选原则“专业必修课实行本专业学生优先”及“专业选修课实行本学院指定专业的学生优先,本学院其他专业学生次级优先”,在第二轮选课或第三轮选课期间如果出现因占用其他学院专业课程选课名额,而导致本专业学生不能选定的情况,系统将把在第一轮选课中已经选定该课程的跨专业选课学生予以删除。

情形二:该课程在第二轮或第三轮选课结束后因低于最低开课人数要求而停开。 在第二轮或第三轮选课结束后停开的课程,由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部),在学生选课网站发布相关的通知,请同学们一定要留意查看。

8、对于大学期间的公共类体育课程,我该如何选修呢?

答:我们学校从05-06-1学期开始,每学期的体育课的选课结果自动过渡到下学期。体育课的授课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以学年为单位)。对于因上一学期补修体育课需要在下一学期删除体育课程,或需补修下一学期体育课的学生,可在选课期间到教务处选课中心办理体育课改退选手续。

9、如何选重修课程?

答:在学生的重修选课界面,学生可通过“跟班重修选课”或“我要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重修选课。具体选课方法可参照本人培养方案中《沈阳师范大学学网上选课指南》。重修课程的选课时间、重修费的交纳时间,请查看每学期教务处选课中心公布的选课通知。对于重修选课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学生可通过选课网站进行查询。

10、在选择本专业课程时出现教学班容量已满”的对话框,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是在第二轮选课时出现这种问题,学生可持校园卡到本学院教务员老师处申请增加该门课程的容量。

11、针对同一门课程我可以重复进行选修吗?

答:可以,但在进行毕业审查时,同一门课程如果有几个成绩,该门课程对应的学分只计一次,绩点按这门课程所取得的最高绩点计算。

12、学生“本专业选课”界面下的必修课是否一定要修读?

答:必修课一定要修读,而且考虑到课程有前修和后续的关系,所以要求同学尽量按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的开课学期进行修读。

13、学生“本专业选课”界面下的所有选修课程是否一定要修读?

答:不一定,本专业的学科选修课是有选择性的,如果本学期某一门专业选修课未选定,可以在下一个学期多选一门专业选修课。在校学习期间专业选修课的开课总学分一般要高于学生毕业所要求的专业选修课的最低修读学分。

14、我的选课结果何时确认、如何确认才最准确?

答:确认时间:

确认时间在第四轮选课期间

确认方法:

学生在确认选课结果时,应该以选课界面“信息查询”菜单à学生选课情况查询”所列出的课程为准,或者单击学生选课界面下的“已选课程”按钮,以单击后所列出的课程为准。

15、在选课期间没有及时预交对应学年的学费,在开学后交纳了学费并经财务处注册的学生,或者复学的学生应该如何完成选课呢?

答:选课方案:

1)在第一教学周至第三教学周交纳学费或复学的学生,学生可持对应学期的课程调整审批表(教务处网站下载或各学院教务员老师处领取)到选课中心完成课程的补选。

2)在第四教学周至第十五教学周交纳学费或复学的学生,学生需持对应学期的课程调整审批表以及所选课程授课教师出具的学生本人跟随教学班上课的证明,统一在交纳学费或复学后一周内及时到选课中心完成课程的补选。

第十六教学周以后(包括第十六教学周),将不再进行任何与本学期相关的选课调整。

16、我是一名办理休学的学生,我所选修的课程应如何处理呢?

答:以休学证明开具的时间为准,对已经完成规定修读最低学时的课程予以保留,其他课程予以删除。

17、因为一些个人原因(除复学、休学、没有及时预交学费等不可抗拒原因),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错过了选课,还有机会完成选课吗?

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一切都体现着自立、自主、自觉、自律。学生应严格遵守选课规则,凡超过规定选课时间的任何课程一律不进行补退选的调整。

18、学科选修课、通识选修课考试不及格如何处理?

答:如果学科选修课、通识选修课考试不及格,学生可以在以后的学年学期重新选修该门课程,也可在培养方案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其它课程。

19、我在选课时有最低和最高修读学分限制吗?

答:有。为保证学生的学习量,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之和最少不低于11个学分(2011级及以上年级),2012级及以下年级最少不低于15个学分;考虑到学生每学期的重修课程也会计入学生选课总学分,因此从1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学生选课最高学分由原来的30学分修改为40学分

20、如果我对某一门课程非常感兴趣,在与自己上课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旁听吗?

答:本着鼓励学生学习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如果经授课教师同意并且教室有足够的座位,学生可以旁听课程,但不能参加最终的考核。

21、在选课过程中,当我单击想要选择的某一门课程时,没有弹出相应的课程信息,系统没有任何反应,是什么原因?该怎么解决呢?

答:出现弹不出窗口的情况,是因为弹出窗口被IE浏览器的拦截工具所拦截。

具体解决方法:学生在选课操作时,按住键盘上的“CTRL”键,同时再进行选课操作即可

 

22、在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学分构成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通识必修课47学分+**+**+专业选修课(含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44学分+综合实践课12学分,共计165学分”;

2)“通识必修课47学分+**+**+专业选修课42学分+跨学科选修课程2学分+综合实践课12学分,共计165学分”; 有何区别?

答:第一种学分构成,表示你在大学修读期间的学科选修课程要求最低学分为44学分,在这44学分中,可以通过修读其他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可以不修读),所获得的学分可以算在本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中,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修读的门次在教学计划中有具体规定。

第二种学分构成,表示你在大学修读期间的学科选修课程要求最低学分为42学分,除这42学分外,还必须再修读其他专业的一门跨学科选修课程(必须修读),跨学科选修课的最低学分为2学分。此种情况要求学生在大学期间,选课时必须要进行跨专业选课。

23、试听课什么时候开始,我可以随意试听吗,怎么进行选课?

答:试听课时间为新学期开学前两周。试听期间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可试听同一门其他老师的课程。试听结束后,课程调整在第三教学周进行,该阶段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不允许跨专业、跨年级选课,先选先得,直到额满为止。公共课、通识选修课,根据选课时间安排学生本人可在选课网站上进行调整;专业课,本人需在征求任课教师同意后,向学院提出课程调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