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旅游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8-06-07 浏览次数: 19

 

一、指导思想

教学工作是我院的中心工作,本科教学是我院教学工作的主体,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关系到我院的生存与发展。为调动教师从事所属专业本科教学以及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教学奖励项目及其实施办法

 

1.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

学院鼓励教师建设教师所在专业校级重点课程,校级重点课程验收结果为优秀、且是本专业的课程,学院奖励每门课程1000元。

学院鼓励教师建设精品课(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获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称号的课程,学院分别奖励1000元、5000元、10000元。

2.教改项目

学院鼓励教师申报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对于本专业的省部级、国家级教改项目,学院分别资助经费5000元、10000元(以上奖励和资助均为第一主持人)。兑现时间为:课题申报成功后,奖励兑现50%;结题成功后,兑现50%

3.教改研究论文奖励

教师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且属于本专业教改的论文,学院资助每篇3000元;若是省级期刊发表且属于本专业教改的论文,要求三个及三个以上版面,学院资助每篇1000元。(上述资助为第一作者)

4.教学名师

教师获得教学名师称号,学院奖励分别为:校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3000元。

5.教学成果奖

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成果竞赛,学院给予奖励(以下奖励均为第一作者)。

1)优秀教学成果奖。校级奖励分别为: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省部级奖励分别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国家级奖励分别为: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8000元(教育部的奖励按照国家级奖励实施)。

2)参加学校主办的个人或团体教学类比赛并获奖者,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唯一称号奖(例如:精彩一课),奖励500元。

 

 

注:

1.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2年版)列出的期刊。

2.各类学会、委员会获奖,学院不给予奖励。

3同一成果如在学院奖励中出现重叠,取最高奖次。

4其他未列入该“办法”奖励范围的教学工作突出成果,经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按相应级别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5. 上述奖励不以现金方式发放,仅以版面费、会议费、差旅调研费等形式报销。

6. 本办法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15年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旅游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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