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学院教工离沈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 2020-12-11 浏览次数: 44

旅游管理学院全体教工:

115日和1210日学校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发布了《沈阳师范大学疫情常态化防控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和《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全院师生员工认真阅读“补充规定”和“通知”,并按照两则文件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补充规定”和“通知”中对全校学生及教工离沈均提出明确要求:坚持“非必要不离沈”原则。其中教职工离开沈阳市须经所属单位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对故意瞒报、漏报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

经与人事处沟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学院凡因公务或因私离沈的教工,务必填写因公务或因私对应“审批单”,经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再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具体请假审批流程如下:

因公务离沈:离沈教工,填写由学校财务处制定的《公务出差审批单》,经学院疫情主管领导赵为书记审批后,提请学院财务负责领导毛金凤院长审批签字,两位领导签字后,将审批单原件提交至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分管校长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

因私离沈:离沈教工填写由学院制定的《旅游管理学院教师因私离沈审批单》,经学院疫情主管领导赵为书记审批后,将审批单原件提交至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分管校长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

离沈期间,教工需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计划时间内返沈,教工返沈后,向学院办公室报备健康情况,学院办公室报人事处备案。

 

附:

 《沈阳师范大学疫情常态化防控补充规定》.docx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公务出差(因私离沈)审批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