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7-10-11 浏览次数: 15

沈师大委[2017]5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高校是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全面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是事关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以及事关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的根本问题,是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战略工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学校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实际,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三是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四是坚持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五是坚持改革创新。
  二、实施四项工程,加强师生思想教育、价值引领和文明示范
  1.实施理想信念引航工程。制定出台《沈阳师范大学理想信念引航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1)。坚持把加强师生理想信念教育放在思想政治工作首位,着力提升师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师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开展活动等多种方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师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传承工程。制定出台《沈阳师范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传承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2)。引导广大师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自觉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弘扬者和传播者。
  3.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程。制定出台《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3)。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凝练、健全学科方向和体系,加强引进、培育高端人才和骨干队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研究宣传力度等措施,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切实发挥在辽宁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4.实施文明校园建设工程。以学校获评辽宁省“文明校园”、沈阳市“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沈阳师范大学文明校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沈阳师范大学学生校园文明行为规范》(见附件4),开展文明校园建设工程。围绕“领导班子率范好”、“干部队伍作风好”,“教师职业道德好”、“思想政治教育好”、“教育阵地建设好”、“学生文明素质好”、“校园文化氛围好”、“校园环境秩序好”等八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层次和水平。
  三、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
  1.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领域的指导作用。哲学社会科学对师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影响重大。要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深化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把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各学科、各专业领域,努力把理论教学、研究、宣传与创新结合起来,自觉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统一起来,将思想政治工作方向要求贯穿于教学科研活动全过程。
  2.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整合学校现有学术资源,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置党的建设二级学科,推进学术话语体系创新和党建理论创新;积极探索建设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落实现有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相关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新型高校智库建设,发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优势特色,建设好“沈阳师范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为政府决策及社会治理等领域提供服务;制定《沈阳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6-2020年)》,推进创新平台、研究项目、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人才队伍等建设,以研究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孵化,汇聚研究队伍、产出高端成果,服务学校内涵发展和辽宁振兴。
  3.完善学术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制度体系。按照“绩效导向、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争创一流”的原则,遵循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制定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分类评价标准和评价管理办法;对学校一流学科——教育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发挥辐射和高端引领作用;实施好学校二级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对建设进程综合评估;健全优秀成果评选推广机制,建设好学术文库,加大优秀成果推介力度;强化学术委员会建设水平,把政治立场和思想政治表现作为遴选成员的底线要求,组建一支优秀的学术委员会队伍。
  4.规范教材编审与选用体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修订《沈阳师范大学教材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沈阳师范大学自编教材立项管理办法》等文件;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引领作用,鼓励政治立场坚定、专业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立项编写哲学社会科学辅导教材,创新多媒体教材、电子教案等,建好一批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不断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民族性和系统性。
  5.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平台建设。依托“辽宁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基地”“辽宁省中国梦战略思想研究会”“辽宁省孔子学会”“研究生经典文献讲坛”“马克思主义大讲堂”等理论研究平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打造一支研究骨干队伍,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理论课题的专题研究,多产高水平研究成果。
  6.发挥学科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托学校“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辽宁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积极发挥法学学科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利用“社区法律诊所”、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等载体,走进中小学校园、深入基层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校内外普法活动,营造法治校园和法治社会环境;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辩论、演讲等活动,适时与省市区法院开展共建,提高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四、强化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
  1.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三进”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制度,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吸纳社会各界杰出代表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建设一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制定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划,保障经费投入,严格落实规定学分、师生比和生均经费标准;整体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改革创新,培育理论联系实际、富有吸引力与感染力的多种教学方法;打造“理论+实践”的课程改革模式,逐步构建重点突出、载体丰富、协同创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
  2.强化课堂讲授纪律和规范。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把好课堂教学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作为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要求,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决不允许突破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的言论在课堂上出现。完善课堂教学管理和督导机制,制定《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健全课程设置管理与审批制度,落实校院党政领导听课制度,加强对各类课堂教学的督导工作,将课堂教学的思想政治表现纳入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实行课堂教学政治纪律“一票否决制”。
  3.加强宣传和网络阵地的规范管理。加强校内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监管,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广播电视、宣传橱窗、路灯旗、校报校刊、学报以及各类校内出版物等校园传统宣传阵地的监督检查力度,由专人对播放、刊发和出版的内容严格把关负责;按所属单位、部门负责原则,加大对校内各类礼堂、剧场、音乐厅、报告厅、会场、会议室和体育场等场馆场地的有效监管,保证成为宣传主流意识形态的场所;加强网络安全和新媒体阵地的管控,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沈师大委[2016]42号)要求,加强对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与使用,落实校园网络和校内新媒体平台使用的实名登记制度,重点管好师生关注度高、具有舆论引导和社会动员功能的微信微博公众号,积极规范师生自媒体管理;加强网络舆情搜集研判,及时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处理好舆情动态,做好网上舆论引导。
  4.加强学术、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修订出台《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沈师大委[2017]52号),进一步强化引导和管理,形成科学工作机制;固化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迎新年音乐会、京剧专场演出,校长招待会,大学生读书文化节,运动会等校园传统文化品牌;继续深入开展卓越人才培训工程、诚信考试等主题教育,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提升教职工综合素质;深入开展“两先两优”、“两优一先”、“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巾帼建功立业标兵”、“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师大青春榜样”、“自强之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选树典型,组织开展先进人物事迹宣讲;以校园文明建设为契机,繁荣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校园人文景观建设,规范大学生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质;发挥学生社团作用,开展各类具有育人实效的社团文化活动。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党员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思想政治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并且兼任研究生辅导员;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任务,结合业务分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年至少为师生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1次形势政策报告;每年年底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考核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对党组织和干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2.专任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按照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位教师(包括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要完成30学时政治理论学习任务,并纳入教师(包括管理人员)岗位考核管理中;完善教师评聘和考核制度,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作为首要标准,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查处机制;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考评,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3.辅导员队伍。全面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选聘机制,确保一线专职辅导员队伍配齐、配精、配强;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立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年度开设2个(含2个)以上学科专业方向、在校研究生规模6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设立1个专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完善辅导员培养机制,健全培训体系;完善辅导员考核管理,健全辅导员课程化认定、指标考核和绩效评价等体系;完善评优和奖励制度,将辅导员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坚持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在开展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工作时,单设辅导员名额,统一表彰;落实“双线晋升”政策,实行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单列、序列单列、评审单列,可以按照普通管理干部身份晋升普通管理岗位职务并享受相应职级的津贴待遇。
  4.管理服务队伍。牢固树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理念,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意识,拓宽和强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育人功能,树立服务管理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参与度和贡献度。依托岗位特点设计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立足岗位,将思想政治工作融会贯通在服务管理过程中,尊重师生的主体地位和情感体验,更好地履职尽责,以有温度的服务和高效规范的管理为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提供良好环境,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配置要求,按照不低于1:1000的比例配备专职组织员,且每个学院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按照不低于1:4000的比例设置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落实职称评审和相关保障激励机制。
  六、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1.贴近师生思想实际开展工作。围绕解决学生生活和专业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和实际困难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善学校领导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报告会;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思想状况调研,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思想理论教育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深入课堂、班级、生活区调研活动,推进辅导员家访活动,促进家校合作育人;落实研究生“三助一辅”文件要求,加强对本科生“五困”学生群体的关注、关爱和帮扶工作;设置专项经费,对品德优良、专心向学的学生给予多种形式的学业奖励,坚持物质精神双解困。
  2.拓宽和创新网络育人功能。全面开展网络文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学校网络文化建设规章制度,升级“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学校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发挥教育引导功能,实现网络育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促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精品活动创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和长效化;规范建设并有效管理学生专题教育和专业学术网站,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满足研究性学习与个性化学习需求;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网络资源开发,发挥网上党建园地、网上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作用,加强网络教育教学资源与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培育。
  3.强化实践育人效果。提高实践教学学分比重,拓展合作空间,加强科教融合,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师生创造实践教学实验场,推动理论教学与实践能力提升的有效衔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依托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组织,支持鼓励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强化教师带队、专家指导、学生实践的工作理念,将课堂教学内容转化为社会实践成果;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为大学生搭建创业孵化平台,打造自主创业团队,培养创新创业典型,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竞赛,提升学生自主创业创新能力。
  4.发挥学生群团组织作用。认真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作为共青团的核心任务;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坚持从严治团,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创新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改进团组织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加强学生会、研究生会自身建设,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依托学生会、研究生会切实解决大学生实际问题;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实行学生社团登记、年检和绩效评估制度。
  5.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工作评价和效果评估相结合,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和管理评价体系,把思想政治工作成果列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范围;将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标准;健全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校院两级考核相结合,对应岗位职责进行相应的工作量考核和职称评定;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学术研究的示范带头作用,把对研究生的学业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教育以及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纳入导师评价体系。
  七、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委书记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
  2.加强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沈阳师范大学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对全校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负责,加强顶层设计,实现党委领导、职能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课堂内外、家校统一”的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大思政”格局。校党委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开学初、每年底都要专题研究一次;确保围绕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保障和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加强考核评估和督促检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
  3.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教授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等制度,提高集体议事决策水平;强化党总支职能,在本单位重大办学问题上严把政治观,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严格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支部建设,创新支部设置方式,选优配强支部书记;结合日常工作和学习实际,完善“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创新党日”“服务型党组织十个一活动”等载体;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理想信念引航工程实施方案》.doc

      2.《沈阳师范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传承工程实施方案》.doc

      3.《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程实施方案》.doc

      4.《沈阳师范大学文明校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