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学院教授研究室使用细则
发布时间: 2014-06-19 浏览次数: 72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教授研究室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教授研究室的使用细则。

一、教授研究室的设立

为了充分发挥教授、副教授、博士的学术专长和优势,促进其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密切结合,学院设立、管理教授研究室。在职专任教授、副教授以及博士均安排教授研究室,外聘研究生导师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教授研究室。

教授研究室主要面向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师、高职学生开放,其中,以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

教授研究室的宗旨是以研究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科学研究带动本单位青年教师参与学术研究活动,营造良好的研究氛围,加强学科建设、学术梯队建设、专业建设。

二、教授研究室的管理

教授研究室作为教师的教学、科研场所,室内的设施由学校和学院统一配置,如需增加和调换有关设施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和托管单位批准。严禁增设和使用与本室功能无关的设施。不得将教授研究室转借他人使用。严禁在室内开展与本室功能无关的活动。

教师及学生应遵守教授研究室及学校其他有关规定。学院加强管理,充分利用教授研究室,如发现管理不善、长时间不使用或不按规定管理与使用,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院对教授研究室进行成果管理。

三、教授研究室的使用

教授研究室的教师应于每学期开学第1周,向学院提交所在研究室的开放时间和本人的学术专长、所授课程、科研课题等信息资料,经学院批准后,由学院于第2周向学生公布。学院制作教授研究室的开放信息,并置于教授研究室外的固定位置。

教授研究室(平均)每周至少开放2次,每次至少学时,或者每周开放1次,每次开放4学时。

教授研究室工作主要涉及指导学生课程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科研课题、专业竞赛,开设本科生研究班、研究生教学以及其他教学科研活动。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需要选择教授研究室和教师。学生应遵守所选教授研究室的开放时间。

对开展活动规范、学生反映较好、学院领导及同行认可的教授研究室,经学院考核评审优秀者,授予“优秀教授研究室”称号,并对相关教师给予奖励。

 

 

 

 

                                              旅游管理学院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