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6-19 浏览次数: 146

一、指导思想

教学工作是我院的中心工作,本科教学是我院教学工作的主体,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关系到我院的生存与发展。为了鼓励教师对本科教学以及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教学奖励项目及其实施办法

 

1.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

学院鼓励教师建设校级重点课程,校级重点课程验收结果为优秀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课程,学院奖励每门课程500元。

学院鼓励教师建设精品课(精品视频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获校级、省级精品课(精品视频课)称号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课程,学院分别奖励1000元、3000元。

2.教改项目

学院鼓励教师申报省级以上教改项目,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部级、国家级教改课题结题后,学院分别资助经费1000元、2000元、3000元(以上奖励和资助均为第一主持人)。

3.教改研究论文奖励

教师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教改的论文,学院奖励每篇500元(上述奖励为第一作者)。

4.教学成果奖

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成果竞赛,学院给予奖励(以下奖励均为第一作者)。

(1)优秀教学成果奖。校级奖励分别为: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省部级奖励分别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国家级奖励分别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教育部的奖励按照国家级奖励实施)。

(2)单项教学成果奖。校级奖励分别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省级奖励分别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国家级奖励分别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500元、优秀奖1000元(教育部的奖励按照国家级奖励实施)。

 

 

注:

1.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列出的期刊。

2.各类学会、委员会获奖,学院不给予奖励。

3.同一项目重复获奖,按最高获奖级别奖励,未包含的奖项学院将根据情况酌情奖励。

 

 

 

 

                                     旅游管理学院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