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学院关于本科生专业实习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4-06-19 浏览次数: 337

一、目的与任务

专业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对学生进行专业训练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旅游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展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基础扎实、素质高、能力强、富有时代特征和创新精神的会展中、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通过实习,能够使学生熟悉旅游、会展企事业单位的内外部环境,熟练掌握各个岗位的工作流程,了解旅游、会展企业的设备、设施以及规章制度,具备旅游、会展企业岗位用人的基本素质以及技能要求。专业实习能够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也能对几年来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校内教学效果进行检验,同时也是对学生掌握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程度的检验,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学生经过校内学习和专业实习,能在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贸易促进会、会展中心及场馆等各类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策划、营销、服务及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旅游管理学院成立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系主任、辅导员组成。主要负责:拟定院(系)专业实习计划,确定实习步骤、任务、要求,做好实习动员和落实计划的工作,在实习过程中定期地抽查学生的实习情况,检查实习质量,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总结表彰以及成绩评定等工作。

2.实习单位选派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落实各项实习任务、组织专题报告和经验交流、检查实习质量、初评实习成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3.视实习生分布情况,设若干学生实习小组。实习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实习中的各项工作。要坚持开好周末民主生活会和小结会,表扬先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辅导员在实习期间应常与学生联络沟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检查实习质量,以保证实习任务的完成。

 

三、学生实习的具体要求

1.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的确定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学生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2.实习单位的落实

学院选择一些旅游、会展企事业单位作为该专业学生实习的基地。

(1)学生实习单位的选择分为学院统一安排和自主实习两类。学院主管领导和系主任以专业对口为准则,落实实习单位。由学院安排面试、选择、录用、签约等环节。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自由选择实习单位。参加当年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强烈愿望,并且能够自己找到实习单位。

(3)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要选择正规的、可信度高的旅游、会展企事业单位,在实习开始前一周之内汇报下列信息:实习的单位名称、实习单位详细地址、实习工作岗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联系方式、实习录用通知书。

(4)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在旅游、会展企事业单位实习,如果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实习,要求实习的工作岗位与旅游管理、会展管理专业相关(例如:在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会议部实习)。

(5)所有学生在实习前,需要把家庭联系方式以及本人联系方式报到辅导员处,在实习过程中如有更改,学生要及时通知辅导员。

3.纪律要求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双重管理。

(2)在实习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组长、实习学生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辅导员老师反映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3)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殴、酗酒、夜不归宿、涉足不良场所,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如因违法、违纪或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而中途被除名、辞退的,或学生本人要求终止实习的,必须及时返回学院报到,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学生要按照实习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自觉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

(4)实习学生要注意工作和生活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地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实习学生在休息时间内外出要请假,因私自外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同时,学院视具体情况,并根据《辽宁省普通高校学生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课。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过期不续假者,一律视为旷课,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实习生要爱护实习单位的设施设备和一切物品,无故损坏,要按价赔偿。

(7)准备在当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同学,要处理好实习与复习考研之间的关系,既完成实习任务,又要积极准备应考。

(8)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坚持记《实习生周记》,实习结束时,要填写“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实习手册”,并将上述材料交给辅导员。

(9)学生在实习期间,如果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实习的,应该提供实习单位医务证明,或者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学生休病假如果超过1个月,实习成绩为不及格,病假期满后,学生需要提出实习重修申请,并随就近年级的学生进行实习。学生不参加实习期间的安全等问题由其本人和家长负责。

四、实习总结

1.实习学生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作业,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举行小组座谈会,交流实习收获。

3.做好实习鉴定。在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作出实习鉴定,其内容包括:礼节礼貌、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创新表现等方面,实习鉴定记入实习生个人档案。

4.评选优秀实习生。

5.做好全院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表奖优秀实习生,提出改进实习工作的意见。

五、成绩评定

1.专业实习成绩,根据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及实际表现,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实习成绩记入学生记分册。

2.实习期间,缺席累计超过一周者,实习成绩予以降等。缺席累计超过1个月者,按不及格论处。

3.未参加专业实习或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需要重新修读实习学分。

4.实习成绩的评定,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首先由双方指导教师进行初评,不向学生公布。返校后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组织带队教师,按标准统一认识进行联评后,向学生公布。

 

 

 

                                                旅游管理学院

                                                   200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