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的要求
发布时间: 2014-06-19 浏览次数: 3

一、期末试卷质量

1. 每门课程如果有多位老师上课,试卷要统一,由上课的教师自行协调出题的合作问题。

2. 各门课程的试题需编制难度相当的A、B、C三套试卷,并上报试卷电子档。试题重复率不能超过30%,不能只出两套试卷(把两套试卷合并为第三套试卷),严禁套用往年考过的试卷。试卷由教务处按随机原则选定。

3.试卷分值

(1)每套试卷满分为100分。

(2)每套试卷至少有四个题型。

(3)客观题的分值不能超过40分,名词解释的分值一般为2-3分,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每个题目分值不能超过20分,填空题(除了必须通过计算才能获得答案的题目)和单选题每道题目的分值只能是1分,多选题每道题目的分值只能是2分。

4. 试卷和标准答案的内容准确无误,插图和表格工整,无错别字。为了试卷的保密性,严禁教师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在网上传递试卷内容。

5.要注意试卷的时间、适用范围、试卷名称、科目代码等细节。试卷名称、科目代码与教学计划的名称要一致,适用范围要规范化,应该包括哪一级哪个专业,专业名称分别是:旅游管理专业、旅游管理(旅游英语)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

6. 试卷实行百分制,出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要保证试题的覆盖面,每套试题都要有完备而详细的“答案和评分标准”、 “双向细目表”。答案要完备而详细,不能仅仅标注“见教材第几页”,案例分析或者论述题等主观题,可以设置一定的综合分析的分值。

7. 及时提交试卷。为了保证及时审查、整理、上交试卷,老师要及时递交试卷,系主任审核试卷,教学副院长复核试卷,教务员打印试卷、填写试卷提印单、上报教务处。

二、考务工作

1.考核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于教学日历规定的时间内结束讲授,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2)考试课程于教学日历规定的时间内结束讲授,并把平时成绩报教务员,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考试课的平时成绩一般为20-30分,同一门课程如果有多位老师上课,平时成绩的总分要一致(由任课教师自行研究)。平时成绩要公平、合理,给分必须有有据可查。成绩应该基本呈正态分布,不能出现全是优良的情况,教师要在成绩单上标明平时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并签字。

(3)通识必修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时间安排以教务处的通知为准。

(4)笔试形式进行的考试时间为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5)补、缓考工作:通识必修课于开学前3天进行,专业课于开学第一周进行。     

2.考场设置:     

(1)通识必修课的笔试考场全部集中在汇文楼和博文楼。专业课考场由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根据各学院考试情况要求统一安排。     

(2)考生按教学班进行考试,原则上考场编排要连续,对同一个教学班分考场考试要明确。教务员负责安排学生,确定考场,在课程结束前完成考生考场分配,在考试前保证每一个考生知道自己的考场位置,以及如何查询自己考场位置。

 3.监考安排:      

(1)监考是老师的教学任务之一。学院统一安排高职、本科的监考任务。老师如果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向教学院长申请。监考工作考试后,老师如果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监考,自行调整监考老师(学院安排的机动监考老师除外),并在第一时间尽快报教务员;如果由于开会出差等原因不能监考,要在第一时间报教务员,由教务员安排其他老师监考。     

(2)博文楼90人房间安排40人左右考试,监考人员3人;博文楼120-170人房间安排60人左右考试,监考人员4人;汇文楼全部为标准考场(30人),监考人员2人。

(3)监考教师在考试前30分钟领取试卷,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考前15分钟完成考场布置(汇文楼标准考场课桌按“7887”摆放)。单人单桌,拉开距离,按座位表对号入座;或不同年级穿插入座,杜绝随意就坐现象。监考老师要安排固定位置用来摆放学生的用品。

(4)在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内,监考老师不得因为考场内学生少而催促学生交卷。       

4.试卷调度与管理: 

(1)各院(部)负责试卷的调度和考试用品的发放、回收,通识必修课程理论课的考务室要设在博文楼和汇文楼各楼层,并在考试安排中统一公布。

(2)各院(部)组织专人负责试卷的密封(试卷袋内预置一张密封条,一张密封试卷卷头的牛皮纸,一份考场记实),其余物品各学院(部)自备。在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立即密封。试卷要有发放、回收记录表。

5.考试纪律

(1)教师在不能为学生划定考试范围,严防试卷内容细密。

(2)监考老师要挂监考牌(考试全部结束后返还学院),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要严肃、认真,营造严肃的考试氛围,使得学生不敢作弊。监考老师要做到不穿奇装异服,不随意离开考场,不睡觉、不看书或资料、不聊天、不长时间就座或不看考场内学生的状态,关闭手机,发现学生作弊的苗头(如学生交头接耳等)要及时制止。学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或者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一经发现,即收缴试卷,让学生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向学院汇报。注意不要与学生发生冲突,留意学生的思想状态。老师监考结束后,要清点试卷数量、填写考场记录,及时送卷、装订。

(3)教务员安排考场布置(包括黑板、学院内电子屏幕),营造严肃认真的考试氛围。辅导员老师要召开学生会议,宣传考试纪律,尤其要关注一年级新生的考试纪律宣传。

三、评卷工作

1.评卷:

(1)专业课试卷由任课教师统一评卷。评卷要公平公正。

(2)评卷一律使用红字笔;一律采用加分制(不能出现对号、错号或者减分等记号);卷面要清洁,除了给分以外,不能填写其他任何记号或文字;分值要包括题内分、题首分和总分;分数的书写要清晰,如有修改,必须划掉错误的给分值并且在修改处盖章(新老师由教务员安排统一规格的印章);题内分最大的给分值为4分,如超过4分就要分别负分;如果出现一道题目不得分的情况,要写零分,否则视为漏判;老师要反复核对试卷的分数;如果出现59分的现象,不能有明显的改分迹象。

(3)评卷结束后,老师要填写试卷分析,试卷分析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内容饱满,不能使用套话,解决的措施要实用。 

2.成绩:

(1)教师在课程结束前,必须公布平时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平时成绩在教学班名单(代成绩表)中要有原始记载,没有原始记载不能计入平时成绩。

(2)考试结束后3日内,各院(部)的教师要完成成绩录入核对工作。成绩项不能为空,如无成绩,须查明原因,并在备注栏内录入相应原因。

(3)原始成绩单由各院(部)保存,输出的成绩单(类似网络格式)由任课教师校对后签字,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到教务处存档。

3.试卷整理存档

试卷评完登分后,按以下顺序将试卷装订成册:①外层为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②考场记实;③试卷的评分细则及标准答案;④成绩单;⑤试卷分析;⑥试卷。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各单位完成试卷入库工作。

四、考试有关要求

期末考试的指导方针是:规范、有序、保质、按时。       

1.学院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成立期末考试督查小组,由院长担任第一负责人,教学副院长、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师和学生参加督查小组,监督学院的考试组织工作。考试期间,督查小组要到考场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和学生的考风考纪情况。

2.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院长组织召开教师期末考试工作会议,辅导员老师组织召开学生会议,负责整个考试过程的学生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形式使考试宣传切实到位,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3.严格考试资格审查,凡旷课三次、缺课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4.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同时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无有效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或作弊现象,各院(部)应严格执行《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分细则》中的有关条款,及时提出处分意见,并将处分结果当天上报教务处。

5.监考教师要佩戴胸签,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就座,宣读《考场规则》。每场考试完毕,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试卷的份数与考试人数是否相符,按要求如实填写《考场记实》,然后将试卷交学院办公室。

6.考试结束后,学院要对本学期考试情况进行总结,找出不足,以指导今后工作。       

     旅游管理学院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