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09 浏览次数: 7

沈师大委[2017]51号

 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确保我校审核评估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和《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以生为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内涵建设,突出教学改革,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审核评估,大力提高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二)通过审核评估,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丰富优质人才培养资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培养协同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人本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通过审核评估,进一步总结凝练学校的办学特色,切实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国内知名、省属一流的师范大学夯实基础。 
  三、评估范围
  按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要求,我校审核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8个审核项目,涉及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服务辽宁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方面,包含28个审核要素、76个审核要点。
  四、评估重点
  基于学校设定的培养目标和与之相适应的培养标准,重点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状况的“五个度”进行评价,即:(1)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2)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3)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4)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5)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同时,评估还要考察学校党政领导重视本科教学、落实本科教学中心地位的措施及成效,考察人事、财务、后勤等部门保障及服务教学的情况;考察高校上一轮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核心任务 
  (一)撰写自评报告。学校按照审核评估范围撰写写实性报告。报告要求在8万字以内呈现学校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理念及取得的成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并达到三分之一的篇幅。 
  (二)填报“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并按要求填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系统”指标信息,系统中各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数据从“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的数据库中直接采集。其中全国数据库包括7大类数据、81个详细表格、700个数据指标,涉及学校方面的情况。数据库系统在分析整合数据的基础上,生成《数据分析报告》,该报告是专家开展评估的重要支撑。 
  (三)梳理评估工作材料。
  评估工作材料包括三个方面: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管理、教学运行的材料,是学校日常工作的见证;支撑材料是佐证自评报告的材料;专家评估案头材料是方便专家进校考察工作的引导性材料。 
  六、组织机构
  (一)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校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研究、审议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措施,谋划、部署、指导、检查全校评建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审定评建工作的主要材料。
  2.校评建办公室
  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评建办公室。评建办公室由教务处处长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教师教育处、校务办公室、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合作发展处、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校团委、宣传统战部、国际交流合作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等部分负责人和校督学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及部门之间的工作;(2)制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分解评估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安排;(3)布置、检查各单位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专项评估、自评自建及预评估工作;(4)研究提出需要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5)及时汇总评建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6)负责学校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7)及时了解评建动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我校评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其他院校的工作联系;(8)负责对各单位评建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表彰先进,推介工作亮点;(9)发布评建工作简报,开通评建工作网站;(10)认真做好评估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评建工作专项小组
  1.报告工作组
  牵头单位:校务办公室
  组    长:校务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汇总分项报告,在此基础上,讨论、提炼、撰写学校自评报告,完成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组成部门:校务办公室、教务处、教师教育处、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校团委、合作发展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等。
  2.数据材料组
  牵头单位:教务处、教师教育处
  组    长:教务处处长、教师教育处处长
  主要职责:“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和辽宁省审核评估数据平台相关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与报送,审查、核定、完善、上传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完成数据分析报告。
  组成部门:学校各职能部门,各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3.支撑材料组
  牵头单位:教务处、教师教育处
  组    长:教务处处长、教师教育处处长
  主要职责:负责编印评建工作学习材料,负责学校评建工作支撑材料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各学院、公共教学部、职能部门评建材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负责准备专家组进校期间的案头材料等。
  组成部门:学校各职能部门,各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4.迎评接待组
  牵头单位:校务办公室
  组    长:校务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迎评接待方案,负责迎评、评估期间的接待工作,校园环境建设与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校整体文化氛围营造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宣传报道、宣传媒体的审核工作,办学特色凝练等,评建工作期间影像记录、留存工作。
  组成部门:校务办公室、教务处、教师教育处、宣传统战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后勤工作处、后勤集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学生处、校团委等。
  5.定位与目标组
  牵头单位:校务办公室
  组    长:校务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总结办学定位确定的依据和体现、总结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标准确定的依据、总结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的政策和体现,制定发展规划等。具体对应审核评估范围“1.定位与目标”项,及其关联的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
组成部门:校务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教师教育处、研究生处、宣传部、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团委、学生处、各教学与教辅单位等。
  6.师资队伍组
  牵头单位:人事处
  组    长:人事处处长
  主要职责: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发展与服务,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具体对应审核评估范围“2.师资队伍”项,及其关联的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
  主要相关部门:人事处、教务处、教师教育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审计监察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各教学与教辅单位等。
  7.教学资源组
  牵头单位:教务处、教师教育处
  组    长:教务处处长、教师教育处处长
  主要职责:促进教学经费投入的进一步改进、教学设施建设、社会资源筹集,促进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建设、培养方案完善与课程资源建设等。具体对应审核评估范围“3.教学资源”项,及其关联的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
  组成部门:教务处、教师教育处、校务办公室、合作发展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后勤工作处、审计监察处、图书馆、后勤集团、实验教学中心、各学院、公共教学部等。
  8.培养过程组
  牵头单位:教务处、教师教育处
  组    长:教务处处长、教师教育处处长
  主要职责: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运行管理和质量监控,促进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包括社会实践)、第二课堂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具体对应“4.培养过程”项,及其关联的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
  组成部门:教务处、教师教育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大创中心、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各教学与教辅单位等。
  9.学生发展组
  牵头单位:学生处
  组    长:学生处处长
  主要职责:促进学生指导与服务、学风建设、学生就业与发展,促进招生生源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等。具体对应审核评估范围“5.学生发展”项,及其关联的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
  组成部门:学生处、教师教育处、校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教师教育处、合作发展处、后勤工作处、后勤集团、各教学与教辅单位等。
  10.质量保障组
  牵头单位:教务处、教师教育处
  组    长:教务处处长、教师教育处长
  主要职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质量监控过程的实施、质量信息及利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撰写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具体对应审核评估范围“6.质量保障”项,及其关联的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
  组成部门: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教师教育处、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学生处、校团委、各教学与教辅单位等。
  11.服务辽宁组
  牵头单位:教务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组    长:教务处处长、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处长
  主要职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模式、机制创新;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资源建设、经费支持和保障措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创业教育成效及带动就业情况等。具体对应审核评估范围“7.服务辽宁”项,及其关联的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
  组成部门:教务处、合作发展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师教育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大创中心、学生处、各教学与教辅单位等。
  12.特色项目组
  牵头单位:校务办公室
  组    长:校务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全面检视学校特色化办学的顶层设计与执行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学校特色化办学的成果与经验及其对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主要相关部门:校务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教师教育处等。
  (三)学院评建工作小组
  各学院(教学部、教辅单位)成立评建工作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和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职、本单位其他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辅导员、教务员等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学校评估任务;(2)制订本单位评建工作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及时检查评估任务落实情况;(3)负责本单位教学基本建设、各教学环节规范和评估工作的开展,及时向学校评建办公室反馈各类评估信息;(4)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文字撰写工作,向学校提供所需资料;(5)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特色与亮点的培育与凝练工作;(6)认真做好评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保障支持
  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本科教学的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从人、财、物上大力支持评估工作,设立专项评估资金,2018年预算安排评建工作启动经费;抽调评估工作人员及时到岗;保证评估设备与办公场所及时到位,全力保障迎评促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组织认真学习教育部和教育厅审核评估相关文件,关注我校审核评估网,深入了解审核评估精神和内涵,是做好审核评估工作的前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关系到沈阳师范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大局。全体师生员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本科教学水平,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问责制。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学校审核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各教学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评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决定成立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三级组织架构。即:评建工作领导小组;评建工作办公室、各评建专项组;各单位评建工作小组。
  各级领导班子要统揽全局、精心谋划,高效指挥、有序推进,要形成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坚决防止工作安排失时、失序、失度。审核评估工作完成度和质量将列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考核内容。对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做好教学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
  (三)落实任务,做实做细。
  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管理、协调、服务的作用,树立“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的理念,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及服务水平。各教学单位是审核评估工作的一线单位,审核评估工作的推进直接影响着学校整体审核评估工作的进度,直接关系着学校评估工作的质量。全校师生是审核评估工作的主体力量,教师要以教书育人为首要责任,学生要以学习为主要任务。因此,各学院(教学部、教辅)要认真做好审核评估工作动员,将政策、任务和要求讲到位、做到位,要做到师生员工全员参与。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抽调专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既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又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地圆满完成审核评估工作。
  (四)用“平常心”,显“正常态”。
  审核评估工作作为我校2017年、2018重点推进的中心任务,“要以平常心,但一定要用心;要以正常态,但一定要在状态”。全校各单位要将评建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状态。面对审核评估,把干劲使在“评”上,严格按照任务表、时间表的要求,明确重点,分清主次,安排好先后次序,处理好轻重缓急;把功夫下在“建”、“改”、“管”上,促进学校事业有新发展。
  (五)全员动员,形成合力。
  审核评估工作是学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带有全局性、全员性、根本性的“硬任务”。审核评估,审的是本科教学工作,评的是办学水平,检验的是整个学校,是对我校各级干部、各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及能否发挥思想政治优势的检验。要把审核评估工作与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形成人人关心审核评估,人人参与审核评估,人人为审核评估做贡献的局面。
  审核评估工作要超前谋划,关口前移。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符合度”,检验“达成度”,反思存在问题,提前部署整改,做到教学环节无死角,全覆盖,做好“所有课堂都可能听课,所有材料都可能调阅、所有部门都可能走访、所有问题都可能讨论”的准备,切实做到“人人是评估的主体,人人是评估的对象,事事是评估内容”,以良好工作作风、优良的教风和学风迎接审核评估。


附件:

1.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推进计划.doc

2.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doc

3.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147个引导性问题.doc

4.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与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进度表.doc

5.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进程安排表.doc

6.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任务分解表.doc

7.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数据库填报任务分解表.doc



              沈阳师范大学校务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