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1 浏览次数: 2624

沈师大委[2017]5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文件和辽宁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特制定我校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积极组织引导广大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黄大年同志的高尚精神,学习他甘于奉献的爱国情怀、赤诚报国的政治品质、追求卓越的敬业精神、敢为人先的科研追求、为国育才的师者风范,进一步鼓舞广大教师在工作生活中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更高层次的视野格局和目标追求,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结合起来,将榜样的力量落实到岗位工作实际行动中,凝聚到学校事业发展上来,立足岗位、担当责任、立德树人、甘于奉献,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校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人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务办公室牵头拟定活动方案,组织部统筹协调活动进程,组织评审推荐、奖励表彰等工作,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人事处对应细化“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教育教学、师德师风、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创建指标工作,宣传部负责创建活动宣传教育、氛围营造、专题网页、新闻报道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1.团队创建。基本符合或接近创建条件的单位要认真对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形成本单位“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方案,组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养和造就黄大年式优秀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爱国敬业奉献、积极建功立业。
    2.申报推荐。各单位要在10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创建团队向学校推荐,并填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报组织部(1份)。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确定3-5支团队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单位。在此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最终确定1支团队推荐至省教育厅申报“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3.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广泛宣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教师深刻领会黄大年同志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开展创建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4.奖励措施。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学校将对入选“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单位进行表彰宣传,在评先评优、业绩考评、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学校整体教师队伍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五、相关要求
    1.充分重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见贤思齐、积极进取,不断提升师德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质量,确保创建活动高起点筹划、高标准落实。
    2.有效发动,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各单位要充分搞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不断调动广大教师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和和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把握节点,按时保质推荐申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总体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创建申报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贡献突出、事迹过硬的教师团队推荐上来。
        
附件:

1.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doc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

    


沈阳师范大学校务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