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七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3 浏览次数: 164

沈师大委[2017]62号


沈阳师范大学“七五”普法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精神,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切实做好学校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提出的普法教育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围绕学校的发展建设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创新与实践,切实提升学校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师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围绕“十三五”时期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等普法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提高管理干部的法治理念和依法治校水平,提升全体教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执教能力,增强广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和法律素质,不断提升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厉行法治、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确定年度宪法日宣传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师生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活动月、维权周和纪念日等,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大力宣传《行政法》、《经济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结合学校实际需求,重点学习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网络安全法》等与教育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内法规,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进一步推进具有高校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线上”载体和报刊、宣传栏、路灯旗等“线下”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引领和熏陶师生员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形式,鼓励和引导干部师生员工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积极推动法治文化与大学文化融合发展。
  (六)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探索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提高师生员工思想道德水平,强化法治道德底线,养成法治行为习惯。
  (七)不断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发挥《沈阳师范大学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治理模式,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先的价值理念,基本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针对性地学习宣传与教工履行岗位职责和青年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及社会事务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学校全体师生,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年学生;还包括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援助的社区居民。
  法治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对象,科学设计内容和方法途径,分类实施,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力戒形式主义。继续做好校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要推进“互联网+法制宣传”模式,充分运用校园新闻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同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法治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培训的内容规划之中,保证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二)贴近教职员工的工作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教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继续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健全普法“宣传员”和年度普法考核制度。
  (三)紧密结合立德树人的大学使命,大力开展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与校园文化相结合,坚持与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坚持与重大纪念日相结合,坚持与专业建设相结合,使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在学生课堂学习、业余生活、社团活动之中。充分发挥“思政课”、“法律课”对学生的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季和社会实践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
  (四)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普法宣讲团,组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在校内外开展法律宣讲。法学专业师生要深入指导学生实习、实践,积极参与到“志愿服务”之中,在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宣传法律知识。积极推动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校外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法治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工作步骤和工作安排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根据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学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依照本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至2020年上半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完成学校统筹规划任务的同时,要逐一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各部门、各单位自查“七五”普法工作,学校对全校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同时,接受上级对我校的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继续设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由学校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实施本单位普法工作。形成学校上下齐抓共管、师生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完善考评体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特征和专业特点以及师生的法律需求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综合考核内容,不断健全激励机制。积极做好校内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重视加强与校外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落实经费保障。继续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安排经费。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各部门和各单位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附:沈阳师范大学“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沈阳师范大学校务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