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0 浏览次数: 598

沈师大委[2018]50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要求,进一步破解制约学校事业发展的系统性、瓶颈性问题,加快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面向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新常态,面向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新机遇,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找准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根本性、制度性瓶颈问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为驱动,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和改革举措,突破传统观念束缚,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解放思想、强化特色,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顶层设计。尊重和发扬师生办学的主体作用,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设计综合改革方案,注重改革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全校统筹、通盘谋划,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2.坚持务求实效,提升内涵发展。秉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改革思路,科学处理结构、质量、规模、效益、特色之间的关系,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突破制约瓶颈,以改革保障质量,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3.坚持稳中求进,突破重点难点。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聚焦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整体有序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把握好改革的广度、深度和速度,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时间服从质量,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注重实效。
    三、总体目标
    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破解瓶颈、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加强建设,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为牵引,以学科专业战略优化为切入点,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点,以立德树人培养高质量创新人才为落脚点,力争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结构、学科布局优化和调整、科研管理体制机制、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教育培养模式、财务与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上取得突破。
    四、主要任务
学校深化综合改革任务由6个方面33条改革措施构成。
    (一)机构与发展规划改革
    1、制定机构改革办法及方案;
    2、制定未来三年学校事业改革发展行动计划;
    3、制定未来八年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负责领导:贾玉明书记,由许金龙、杨杰牵头,人事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指导处等部门负责人参与思考、论证与设计)
    (二)人事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改革
    1、成立领军人才引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未来三年学校领军人才引育工作规划;
    2、设立领军人才引育工作专项资金,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修订、完善评职晋级制度;
    4、制定绩效管理及考核制度;
    5、制定人才稳定工作实施办法;
    6、制定严格的出差请销假制度;
    7、精准核编定岗,制定科学、高效的人力资源配置标准及管理办法。
    (负责领导:张辉副校长,由韩国海牵头,组织部、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与思考、论证与设计)
    (三)专业改造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制定未来三年学校一流专业建设规划;
    2、制定专业结构优化方案;
    3、制定应用型专业综合改革方案;
    4、制定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方案及动态调整机制,制定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
    (负责领导:夏敏副校长、关松林副校长,由刘天华、张淑华、朱爱军、周润智牵头,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招生就业指导处、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参与思考、论证与设计)
    (四)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工作改革
    1、制定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及建设规划(2018-2020)和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及建设规划(2018-2020)》;
    2、制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3、制定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流动站实践基地建设方案;
    4、制定行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
    5、制定未来三年学校一流学科、一流平台建设规划;
    6、制定沈阳师范大学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
    7、制定国家级科研项目建设目标管理办法;
    8、完善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的“三审制度”;
    9、制定重大科技项目孵化工程实施办法;
    10、制定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实施计划。
    (负责领导:郝德永校长,由邵永运牵头,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参与思考、论证与设计)
    (五)教师教育改革
    1、制定大学、政府、教研机构和中小学联合培养的UGRS师范教育模式实施方案;
    2、制定师范生教师职业基本功训练实施方案;
    3、制定师范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模式改革方案。
    (负责领导:郝德永校长,由谢鹃、景敏牵头,教务处、教师教育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等部门负责人参与思考、论证与设计)
    (六)财务与资产管理改革
    1、成立资产管理与经营机构,制定资产管理与经营机构相关管理制度;
    2、改革预算方式,制定精细化、节约型预算方案;
    3、制定严格、精细的经费使用管理与审计制度;
    4、制定严格、明确的劳务费、加班费及其他各种津补贴发放范围与标准;
    5、制定基本办公条件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
    6、规范内部分配办法,制定内部分配体制改革方案。
    (负责领导:贾玉明书记、郝德永校长,由卢全牵头,组织部、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审计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后勤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参与思考、论证与设计)
    五、工作进程
    (一)调研、研讨工作阶段
    2018年4月—2018年6月,由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分工,充分调研省内外兄弟院校先进管理经验做法,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组织校内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研讨,汇总各领域调研、研讨的意见和建议。
    (二)起草、征求意见阶段
    2018年7月—2018年10月,由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分别起草各个领域专项改革方案,各领域专项改革方案形成后,召集学校不同层面教职工代表分别征求意见,汇总各领域专项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通过方案阶段
    2018年11月—2018年12月,按照各领域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由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分别对各个专项改革方案进行完善,最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和教代会审议。
    (四)正式执行新方案阶段
    学校各领域专项改革方案于2019年1月起全面正式实施。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附后),统筹全校深化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步推进、督促落实。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人和配合部门,具体组织和实施各专项领域改革。要把全面推进校内综合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改革。
     (二)凝聚改革合力
    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涉及到学校方方面面工作,全校上下要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到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深化改革必须要全校一盘棋,要有大局观,要以讲政治的高度参与到改革中来,雷厉风行、令行禁止。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师生对改革任务的关切,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三)反馈工作进展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全面增强深入推进改革的执行力、行动力。要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听取师生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反馈、集中力量、协同破解。要敢于直面矛盾和困难,问需于师生、问计于师生,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务求取得改革成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把改革任务层层分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可衡量、可检查。学校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密切跟踪改革任务进展,督促改革任务落实。要把深入开展综合改革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干部、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要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学校事业取得新发展。

    附件:沈阳师范大学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doc


沈阳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