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 2018-06-07 浏览次数: 263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的规范性,明晰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确保研究生教学质量。依据学校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特制定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教学班型标准

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分类和要求,各类教学标准班型设置如下:

1.公共课

公共外语课、计算机应用与实践、马克思主义原理课将试行统包的方式,学校按研究生上课人数计算课时。

2.基础理论课

基础理论课文科以30人(含3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10人,增加0.1系数;理工科以20人(含2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5人,增加0.1系数.

3.专业课

专业课文科以10人(含1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5人,增加0.1系数。理工科、外语和艺术类以6人(含6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3人,增加0.1系数。

4.方向课与专业课的标准班型设置完全相同。

5.选修课

选修课以10人(含1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5人增加0.1系数。本专业与跨专业学生等同对待。

6.专业实验课

专业实验课以6人(含6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3人,增加0.1系数。

二、课时折算标准

1.基础理论课时=计划学时数×1.4

2.专业课、非学位必修课时=计划学时数×1.4

3.选修课时=计划学时数×1.2

4.专业实验课时=计划学时数×1.0,重复课课时×0.6

各类教学的人数超过标准班,相应增加系数。

三、课时津贴标准

研究生的授课门数和时数按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课时津贴按本科教学课时津贴标准执行。

本办法自2005级研究生开始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