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大学生(研究生)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具体要求(试行)》的补充规定
(沈师大委发[2006]39号)
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4号文件关于对拟发展对象加强全面考察的要求,根据我校《发展大学生(研究生)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具体要求》试行以来的实际情况,现对发展大学生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具体要求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学习成绩要求
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理工类专业本科生智育排名应在班级或本专业的前1/2,且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4;其他专业本科生智育排名应在班级或本专业的前1/2,且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6。
二、大学外语要求
参加过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的本科生,要求外语成绩达到相应等级考试成绩的50%;未参加过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的本科生,要求外语课成绩(拟发展前一学期)达到70分以上。
三、计算机要求
非计算机专业本科生(体育、艺术类本科生除外)计算机要达到省二级或国家二级水平,在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前的计算机成绩(拟发展前一学期)须达到70分以上。
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其他要求,仍按沈师大委发[2003]85号文件执行。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