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11-26 浏览次数: 1056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沈师大委[201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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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沈阳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1121
   



     





沈阳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方案

2018910日至11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大会,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对动员全党全社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是我国教育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全国教育大会深入分析研究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教育事业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新时代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和部署,对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是指导新时代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通过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全校广大干部师生充分认识、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全国教育大会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特别是明确对于推动我校提升内涵发展质量、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指导意义和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明确方向、保持定力,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深化改革,推动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校事业发展中落实落细。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九个坚持”和“六个下功夫”相关要求,切实用大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埋头苦干,进一步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改革发展,夯实学校各领域工作发展基础,努力实现“2030年把学校建成教师教育优势特色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支柱性学科专业省内一流,标志性学科专业全国一流的高水平师范大学”战略目标。

三、重点任务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以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指导我校内涵式发展的新实践。结合学校当前实际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要抓实抓好七项重点任务:

(一)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

1.引导师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并落实好教育“四个服务”。

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完成时间:在已取得成效基础上长期坚持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学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层干部学习培训制度、普通党员参加支部学习制度,准确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精髓,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完成时间:在已取得成效基础上长期坚持

3.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强化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用马克思主义占领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完成时间:在已取得成效基础上长期坚持

(二)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

4.始终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对学校的领导权,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的发挥。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完成时间:在已取得成效基础上长期坚持

5.切实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筹备召开学校第四次党代会,谋划学校未来发展蓝图,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办学治校能力,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间:在已取得成效基础上长期坚持

6.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良好风气,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完善干部教育考核奖惩,打造全面过硬的中层干部队伍。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基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间:在已取得成效基础上长期坚持

(三)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良教风。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师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沈阳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培训和考核,开展系列活动,引导广大教师立足教书育人岗位,崇尚高尚师德,打造优良教风,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实现“四个统一”,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四个引路人”。

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

完成时间:2019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8.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理想信念引航工程。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理想信念引航工程实施方案》,对师生进行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责任部门: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完成时间:2019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9.引导师生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传承工程。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传承工程实施方案》,开展系列教育教学和文化传承活动,充分发挥获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作用,切实增强师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进一步增强师生文化自信。

责任部门:宣传部

完成时间:2019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0.加强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程。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的指导与建设,确保多出研究成果,促进新思想“三进”工作。

责任部门: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完成时间:2019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1.加强文明校园建设,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工程。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文明校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对标学校文明校园建设“八个好”标准,加强师生文明素养提升、加强教育阵地和文明环境建设等,全面引导教育师生提升文明素养,打造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成风化人的育人环境。

责任部门:宣传部

完成时间:20191月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2.加强学风建设,打造优良学风。强化顶层设计,制订出台《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凝聚学风建设合力,促进师生沟通,推进典型示范引领,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提升学习效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形成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机制、环境和氛围。

责任部门:学生处、教务处

完成时间:2019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3.扎实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围绕研究生专业发展和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贴近研究生思想实际开展工作。重视发挥“三助一辅”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做好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加强研究生品德修养,教育引导研究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加强研究生学业就业指导,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断提高研究生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使研究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责任部门:研究生处

完成时间:20191月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4.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以赛促建,提升职业能力;加强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创建精品,提升育人水平,深入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设立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把研究生辅导员职称评聘纳入全校辅导员系列,努力形成一支高效、精干、稳定的研究生管理队伍。

责任部门:学生处、研究生处

完成时间:2018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坚持本科教学为本,铸造专业品牌

15.突出专业优势,强调专业转(定)型,实施专业优化改造工程。研究制定《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结构的实施方案》,两年内招生专业调整到60个左右,师范类专业招生比例每年逐步提高;研究制定《沈阳师范大学一流专业建设规划》,遴选建设“双一流重点培育专业”;研究制定《沈阳师范大学应用型专业综合改革方案》,实现专业应用型转(定)型发展;修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各专业建设状况的台账,逐条逐项分年度进行建设和验收。

责任部门:教务处

完成时间:20193月底前

16.剔除“水课”、打造“金课”,实施课程优化改造工程。重点打造专业必修课,适当增加难度、拓展深度,提升学生学业挑战度;精心开设专业选修课,提升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内容与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契合度,剔除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紧密度低的专业选修课;树立品牌通识选修课,打造“沈师品牌”的中国传统文化优质课程群。

责任部门:教务处

完成时间:20197月底前

17.提升综合素养,培养拔尖人才,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工程。精心打造教师教育类课程群,重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打造教师教育类核心课程;整合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建设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满足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的需求;研究制定《沈阳师范大学卓越教师综合素养提升计划》,培养出具有沈师特色和品牌的师范生;依托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培养教师教育专业拔尖人才。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师教育处

完成时间:20196月底前

18.加强教学研究,开展教学改革,实施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工程。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注重理念引领,强化教师培训,注重成果推广,注重制度引导;完善教学研究制度,立足教学创新,使教研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实现教学实践与教学研究深度对接,推动教师职业内涵发展;研究制定《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授课准入制度》,规定教师教学基本能力标准,建立教师培训自主学习、累积培训学分银行的制度;强化智慧教学手段,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把教学信息化纳入教师教学成长计划中。

责任部门:教务处

完成时间:201912月底前

19.严教严管严出,整顿教学秩序,实施精细化教育教学管理工程。从严教学,将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管理作为教学质量考核的指标之一;从严管理,通过行之有效的举措加强学风建设,抓思想教育,抓队伍建设,抓制度落实,抓典型宣传,抓个体转化,抓氛围营造,抓部门协同;严把出口,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关口,杜绝考试打人情分“放水”,重视教学过程性管理,严格要求毕业论文(设计)。

责任部门:教务处

完成时间:2019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0.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创新。注重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建立规范、严格的课程审查机制,完善课程考核制度。组织实施以研究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鼓励研究生参与教学设计和教学改革,促进师生之间的良性互动。倡导主导师和导师组相结合的研究生教育指导方式,鼓励研究生进入导师课题组辅助项目研究;进一步探索与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多样化的国际合作培养途径,落实高校间教师互聘、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科学规划、扎实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责任部门:研究生处

完成时间:20196月底前

(五)坚持学术创新,打造一流学科

21.加强对学科与科研工作进行科学顶层设计。筹备召开第四次学科建设暨科技创新会议,制定实施《沈阳师范大学学科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沈阳师范大学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方案》等15项深化学科科研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文件,明确学科科研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与具体措施。

责任部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完成时间:20191月底前

22.加大对国家级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对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加强动员和组织申报,扩大申报基数;注重申报全过程管理,实行“三审制”,切实提高申报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扩大立项数量和质量。制定并实施《沈阳师范大学国家级项目建设目标管理办法(2018-2020年)》和《沈阳师范大学国家级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完成时间:20193月底前

23.努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出台《沈阳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大幅度提高为企业提供科研服务的劳务收入比重,允许科研团队和科技人员按合同规定自行支配使用;全面落实《沈阳师范大学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的要求,推动重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出台《沈阳师范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筹建产业技术研究院1-2个。

责任部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完成时间:201812月底前

24.推进高端智库建设。切实加强新型高校智库建设,重点做好“社会治理研究中心”2019年省、全国人大会议的议案建议素材征集工作,力争在全国人大议案建议数量、层次上再上新台阶,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申请建立《东北教育效能研究院》等省级高水平教育智库1-2个。

责任部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完成时间:201812月底前

25.加强和完善学科与科研绩效考核机制。认真分析辽宁省高等学校绩效考核数据,找差距、补短板,健全和完善二级单位科研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沈阳师范大学一级学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18-2020)》,实施学科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经费支持和动态调整;坚持教学与科研考核相融合原则,积极推进科研成果向教学转化,修改和完善教师岗位科研业绩量化考核办法提高教师学术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责任部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完成时间:201812月底前

(六)坚持人才强校和“四有”标准,建设一流师资

26.加大人才引育工作力度。落实《沈阳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常年招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总结经验、充分调研,逐步探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渠道;继续赴北京、天津、长春、哈尔滨等地高校召开校园招聘会,广纳青年博士人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研究出台《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进修管理办法》,鼓励教师 “走出去”,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学术水平;制定《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拔尖学者”支持计划》,培养我校青年才俊冲击高层次人才称号。

责任部门:人事处

完成时间:20193月前

27.发挥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修订《沈阳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办法》,引导教师树立师德为先、注重业绩贡献、综合评价意识。针对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反映的问题,修订《沈阳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在岗位核定、职称评定等方面对学科专业建设突出的和专业建设薄弱需扶持的单位予以政策倾斜。

责任部门:人事处

完成时间:20191月前

28.加强师资队伍考核激励管理。修订完善《本科教学业绩考核办法》《科研业绩量化考核办法》《沈阳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核定办法》,将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列为刚性要求;加强教职工师德考核力度;明确教师教学科研任务,奖优罚劣。制定《沈阳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体现多劳多酬、优劳优酬,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加大本科教学业绩考核A级人员的奖励力度;实施内部分配体制改革,提高教职工校内津贴标准,合理调整级别和类别间的差距,重点提高青年教师校内津贴标准;制定“师德标兵”“教学标兵”评选表彰办法,定期评定,加大宣传,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责任部门:人事处

完成时间:20191

29.科学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修订《沈阳师范大学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教师超编的专业,限制人才引进;对于高于规定生师比的专业,由各单位制定青年博士人才引进规划,并融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与考核中。明确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要求各教学单位优先保障教学管理人员的配置,并做好校内管理人员调剂工作,再有空岗的,报学校研究适时进行招聘。制定《沈阳师范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兼职教学队伍的审核聘任、过程管理等,充分发挥兼职教师作用。

责任部门:人事处

完成时间:20191

(七)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内部治理

30.全面实施《沈阳师范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落实落细6个方面50条改革措施,促进人事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学科与科研工作、教师教育、财务与资产管理等各个领域的全面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

责任部门:机关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191月全面实施

31.深化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及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相关要求,根据发展需要,对机关相关部门和教学教辅单位进行优化整合,深化对各单位的绩效管理,切实提高学校办学和管理效能。

责任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完成时间:20191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大会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的首要政治任务。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要充分认识全国教育大会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科学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学深悟透、迅速行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学校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学校党委成立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学校贯彻落实各项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相关工作落实的具体方案,确保各项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落地生根,取得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要求

要立足新时代、新征程,解放思想、勇于尝试,跳出传统工作思维,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创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提高贯彻落实的质量和水平;要注重实效,紧扣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建设工作,在破解问题上“想真招儿”、“见实效”,确保大会精神落地落实;要加强理论概括、学理支撑和经验集成,不断推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升华到办学规律层面,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精准行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要求,“转时态”“转语态”“转状态”“转心态”,迅速调整工作进度、工作方法、目标任务、改革思路,有计划、有步骤的深化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工作,以奋进的状态、改革的方法和创新的思路,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创新,推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植根于心,外化于行。

附:沈阳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沈阳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811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