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12 浏览次数: 219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暑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提醒广大师生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各单位放假前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责任书》要求,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沈阳师范大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落实,逐级落实安全责任人,在自检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点和安全隐患部位,假期必须安排人员死看死守,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加强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假期自觉遵纪守法:
    1
.留校的学生应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宿舍内不留宿他人,外出时断电、锁门;不要吸烟,不在室内堆放杂物;不在寝室内使用明火,不使用电炉、燃气炉、酒精炉、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违章器具;旅游时要结伴而行,在旅游区游玩时,遵守景区规定;到陌生场所消费或聚会时,要提前熟悉消防通道;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出行,行李务必随身携带。
    2
.师生自驾游、户外游出行前一定要做好安全攻略,确保安全第一;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选择有资质的正规交通运营车辆出行,任何时候都不能搭乘“黑车”,不乘坐无牌证、超员超载等有安全隐患车辆;遇到事故及时报警、及时就医,不要私下解决;不要到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合理安排时间,在人员密集的景点旅游要防范踩踏事故;随时了解天气情况,恶劣天气不要出行,不到自然灾害频发地域旅行。
    3
.实习兼职要谨慎,小心交友,防范网络诈骗,教育学生切勿轻信陌生人以各种名义借钱、贷款、购物的谎言;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和网友,防范求职被骗,防止被骗入传销组织,尤其是女生不要单独出行去见陌生人,防止被不法分子骗财骗色、甚至侵害。
     4
.饮食安全要小心,养成良好的卫生饮食习惯,防止食物中毒或各类传染性疾病,不吃不洁食物,不吃过期变质食品;选择正规的卫生的场所就餐,少吃快餐和街边小吃,不要在网络平台订餐或为小利参与送餐活动;携带常用药品,患病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5
.各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信息渠道通畅,遇有重要突发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三、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单位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化学、生物、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假期期间,生活区要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强化值班值宿,加大对公寓楼内的巡查和人员出入的管理力度,确保公寓安全。餐饮单位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假期出入楼门、校门人员、车辆的查验、登记工作。
    
六、假期期间,严格审批组织师生集体性外出活动、组织师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校内的施工、培训、讲座等各项活动及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事宜,并到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备案。
    
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假期期间的值班工作,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向部门领导、校园安全与管理处汇报。
   
校园内遇有异常情况,可随时拨打校园“110”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86593366
   
校外遇到异常情况,可随时拨打110119120122等求助电话。              


                             
校园安全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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