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计划实施办法》(沈师大校〔2021〕177号)的要求,现将组织2025年度学校选派教师赴北京师范大学等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接受学校进行研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与学校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满两年的一线中青年骨干教师,学校“百人计划”人选一般不参与学校选派研修项目。
二、选派类别、方式及期限
学校拟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北京师范大学等进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项目采用脱产方式实施,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或2026年2月)。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获得国家、省、市、学校党内表彰、师德表彰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学校师德失范处理处分期内、党政纪律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一般年龄在50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下同)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一般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一般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能够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无脱产进修经历,或有3个月以内脱产研修培训经历,回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
4.申请研修人员须有明确的研修目标、研修计划和研修内容,研修内容与现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须一致。
5.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春季进修教师招生简章》(附件2)中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报条件。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发展潜力大、创新精神强、勇于攻坚克难的教师。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填写《沈阳师范大学教师国内研修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部门综合评议申报人情况,在确保研修实效性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择优排序。
3.学校审核确定。学校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意见和申请情况,确定学校选派研修项目人选。
4.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确定人选的教师按照《北京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春季进修教师招生简章》中国访项目申报要求,提交进行网上申报和完整准备纸质材料。学校统一向北京师范大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部门邮寄材料。
5.签订研修协议。经学校审批后,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原则,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和目标及违约责任等,切实提高研修效果。
五、相关管理及要求
1.各单位、部门须把学校公派教师研修工作纳入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确保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坚持按需培养、学用一致的原则,有计划地做好学校选派研修教师的推荐、管理及服务工作。
2.在11月18日下班前,将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沈阳师范大学教师国内研修申请表》1份,及《北京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春季进修教师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210办公室。联系人:孟繁菁,联系电话:62986。
3.申报北京师范大学以外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接受学校的,请于国访项目接受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提交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沈阳师范大学教师国内研修申请表》1份及其他申报材料。
4.学校选派研修教师在研修期间的薪酬待遇、工作任务、相关管理与要求等,按照《沈阳师范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计划实施办法》(沈师大校〔2021〕177号)文件执行。
5.学校选派研修项目按照“定期申请、集中受理”“按期派出、签约赔偿”方式实施。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在学校选派研修项目研修时间内未派出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更改人选。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教师国内研修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春季进修教师招生简章
人事处
2024年11月5日
2025年北师大进修简章.docx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教师国内研修申请表.docx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学校选派研修项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