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单独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部署,依据《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研究确定“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研究”为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单独立项课题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简介》(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附件3)活页。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简介》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二、科研基金项目立项采取单位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方式进行立项。
三、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立项课题需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五、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日期截至12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二级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WORD+pdf电子文档,汇总表EXCEL版本。报送指定邮箱workxia@163.com,并以“XX学院-省财政单独立项”命名邮件。
联系人:夏博书 联系电话:86593005 Email:workxia@163.com
科研处 2024112510452973499 (1).rar
2024年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