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
2026年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沈阳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沈师大校〔2026〕71号)等文件要求,沈阳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将开展202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介绍
沈阳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东北地区首家创办本科层次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的办学单位,在学校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成为东北地区旅游教育的先锋。学院现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2个本科专业,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旅游管理专业为“双万计划”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省级优势特色专业、省级应用型专业转型示范专业。2022年,旅游管理专业在辽宁省专业综合评价中荣获“五星级”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治学严谨、学历层次合理、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5人,其中专任教师33人。在专任教师中,教授5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士学位18人,博士占比54.6%,有海外留学经历6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层次人才1人,沈阳市高层次人才22人。
学院拥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总计1000余人,拥有8000平方米的独立教学大楼和16个现代化教学实验室。2024年学院获批辽宁省数字文旅现代产业学院。作为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理事单位、辽宁省旅游服务业校企联盟秘书长单位,学院秉承敬业乐群、自强不息的院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创建东北文旅智库和卓越文旅人才摇篮为己任,努力建设东北一流、全国知名的创新型文旅人才培养基地和应用型文旅研究智库与服务平台。
培养目标:立足辽宁、面向全国,以服务区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和文旅融合战略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培养理念,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文素养,具备扎实的旅游管理专业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体系和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掌握现代管理方法和跨学科思维,拥有国际化视野与本土化创新才干,能够在旅游企业、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科研院所、文旅机构等单位从事管理、规划、研究、咨询等工作的高层次、专业化、应用型旅游管理人才。
二、报名条件
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中做出成绩,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
三、招生专业与人数
专业代码:120203
专业名称:旅游管理
授予学位:管理学硕士
拟招生人数:80人
四、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20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蓝底电子照片。并将提交的现场确认材料打包压缩发至申请专业所在招生学院指定的邮箱。
(二)资格初审
预计2026年9月2日在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ynu.edu.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暂定于2026年9月5日(周六)在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146室办理现场确认,完成信息录入、图像采集、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和学校印制的《学员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必交);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交);
(3)本人的学士学位证明原件(必交);
学士学位证明获取方式有4种,可任选其一:①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后打印;②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授予记录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③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格式由毕业学校自拟);④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
(4)本人为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的,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选交)。
3.特别说明
(1)现场确认环节需采集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图像信息,必须申请者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代办。
(2)现场确认时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需一次性缴纳前两年课程学习费用,未被最终录取的申请人所缴学费全部退还。
(四)资格审查与结果公示
根据同等学力申硕有关规定,学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ynu.edu.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获得入学资格,在全国同等学力平台正式入册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未录取者退还缴费。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人员须确保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且真实有效,如提供错误信息、虚假材料等导致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培养流程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1.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75分及以上为合格)。课程学习形式为不脱产,教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2.5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外语水平和学校自主组织的旅游管理综合水平测试。同等学力申硕统考每年一次,一般3月中上旬报名,5月中旬考试;学员自行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报名费自理;考试成绩单科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
考试语种 | 考试大纲 | 版本 |
英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六版 |
日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日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六版 |
俄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俄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七版 |
3.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申硕统考科目均通过者,须在达到条件后1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写作。
进入论文环节后,原则上须在2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并提交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系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六、相关费用
学费分“课程学习学费”和“论文指导费”两个部分,分两次收取。第一阶段在现场确认环节一次性缴清课程学习费用2万元;第二阶段在办理进入学位论文写作环节时缴纳论文指导费1万元。学校不收取其他费用。
学习费用全部通过学校财务处“缴费平台”缴纳,不接受现金缴费或其他渠道转账。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线上缴纳,预计每位考生每次每科目100元。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4.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5.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
6.原则上本专业报名不足20人时不予开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13002431111
联系邮箱:Lyyz021@163.com
地址:辽宁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沈北新区)